宜城市2026年度第22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宜城市覆船山游客服务中心消防建设)公告
宜农转〔2026〕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使用宜城市孔湾镇钟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用地转用范围、土地现状及面积
本次农用地转用土地涉及宜城市孔湾镇钟岗村,总面积1.9794公顷,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转用面积及类型详见下表:
地块号 | 乡镇 | 农用地转用村 | 类型 | 用地面积(公顷) |
地块1 | 孔湾镇 | 钟岗村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9794 |
合计 | 1.9794 | |||
二、农用地转用理由
本次拟转用土地涉及宜城市孔湾镇钟岗村项目建设,拟使用集体土地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根据宜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农用地转用工作安排,2026年8月7日,由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该批次用地属村集体土地内部调整,只转用不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征地补偿,也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宜城市孔湾镇人民政府、钟岗村村委会,并已在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ch.gov.cn/)予以公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710一4221302。
特此公告。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