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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子女数量问题

信息来源: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
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 并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
的子女数计算,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3.收养的子女是否纳入现家庭子女数量?
答: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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