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宜城市流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l 公开范围
类目 | 内容 |
概况信息 | 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其他 |
政府文件 | 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和会议纪要 |
动态信息 | 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执法监督、统计数据、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其他 |
突发公共事件 | 应急预案、应急预警、应对情况、其他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其他 |
重大项目 | 项目审批、实施情况、其他 |
行政权力 | 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情况、其他 |
便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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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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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宜城市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l 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详见附件一。本机关根据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l 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
名 称:流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流水镇流水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710-4783570
电子邮箱:872699003@qq.com
l 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宜城市流水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宜城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构电子邮箱。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l 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宜城市政府网站的咨询投诉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宜城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电话:0710-4212098
电子信箱:ycsxhzzf@163.com.
附件一:宜城市流水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一:
宜城市流水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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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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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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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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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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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组织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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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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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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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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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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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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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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