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查阅(具体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27号)。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为:http://ych.gov.cn/xxgk/bmptlj/bm/zjj/zfxxgknb/
2.“宜城住建”抖音公众号;
3.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不当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需当面申请的,由市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统一受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是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27号;
邮政编码:4414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710-4212341。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宜城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宜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