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该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市卫生健康局以下信息:
1.市卫生健康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市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3.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及其解读
4.市卫生健康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5.权责信息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及办事指南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以宜城市卫生健康局为行政主体的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宜城市卫生健康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下载本指南附件《宜城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611386361@qq.com邮箱;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宜城市卫健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宜城市情侣路18号
邮政编码:4414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4212164;
电子邮箱地址:611386361@qq.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长热线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710-1234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宜城市人民政府或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