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单位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宜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市民政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市民政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市民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档案查阅室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网址为: http://ych.gov.cn/。本单位还将采用三种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
2、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
3、在机关设立电子屏幕公开。
4、其他方式
目前在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涉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需更改外,均在网上留存。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以宜城市民政局为行政主体的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宜城市民政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下载本指南附件《宜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975551142@qq.com邮箱;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社会组织管理股是宜城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宜城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宜城市丁家巷8号
邮政编码:4414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4225463;
电子邮箱地址:975551142@qq.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长热线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710-1234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宜城市人民政府或襄阳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宜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