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指南
一、简介
宜城市社会福利院位于城区丁家巷12号(市中医院旁),占地12亩,是一个集收养城镇“三无”对象、孤残儿童、社会自费代养老人为一体的公办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该院下辖办公室、财务室、老年部、膳食部、护理部、社工部6个职能(部)室,现有在岗干部职工44人。其中直接从事护理服务的护理员19人,房间200间,分设单间、标间、套间,床位292张。房间内设施齐全,设有独立卫生间、厨房,统一配置了墙壁柜、高档木制床、床头柜、折叠小饭桌、碗柜、小靠背椅、电视柜、彩电、空调等日常家具、家电。安装有电梯、电视监控、床头呼叫、太阳能集中供水、不锈钢安全扶手等配套设施,实现了数字电视网络、无线呼叫网络、电视监控网络、集中供热网络的全覆盖。同时,配有集体食堂以及现代化炊事设备,并开设了医疗室、康复理疗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电影放映室、公共电视房、公共降温取暖室、健康宣教室,是老年朋友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理想场所。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优争先,开展标准化建设,先后被湖北省民政厅评为“省级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湖北省三星级福利院”,被湖北省档案局评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被襄阳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巾帼示范岗”;被襄阳市民政局评为“全市社会福利工作先进单位”;被襄阳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被宜城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被市纪委、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评为“孝亲爱老”模范集体;被共青团宜城市委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被共青团宜城市委、宜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青年志愿服务基地”;被中共宜城市委平安宜城建设领导小组评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二、入院对象
(一)城市特困供养对象
简称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法定抚养义务人。
(二)孤儿
由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死亡证明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监护能力缺失的儿童。
(三)弃婴
公安机关出具了《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的婴儿。
(四)其他社会老年人
符合入院评估条件的其他社会老年人。
三、入院资料
(一)政府供养特困对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三个月内市级医院体检报告、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救助相关证件,若有残疾证还应提供残疾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政府供养特困对象还应提供医疗部门核发的医疗卡(社保卡)。
(二)孤儿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
(三)弃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婴儿报案证明。
(四)社会老年人应提供监护人、代养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老年人三个月内市级医院体检报告、老年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
四、入院评估
(一)评估方式。由业务接待工作人员和老年部主任或分管副院长共同评估,必要时请专业护士或医生参与评估。掌握入住对象和申请人的详细固定地址(租房者不予家访)、身体状况、经济条件、联系方式。评估方式分为院内机构评估和入户上门评估。
(二)评估内容。依据民政部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四个级别,其中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确认为失能。
(三)评估期限。评估结论有效期为6个月。
五、入院合同
(一)政府供养特困对象入院合同由户籍地政府、社区、民政办、近亲属、第三方与福利院签订。
(二)社会自费代养对象由老人的直系亲属(儿子或女儿)与福利院签订入院合同。
六、入院护理
(一)三级护理
1、护理对象:生活自理人员。
2、护理工作职责:提醒并督促老人做好个人卫生;每天做好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床单位整理、物品摆放、厕所冲洗等护理服务;每天上、下午查房各2次,做好安全检查服务;每月清洗1次被褥(不含衣服);组织老人开展娱乐活动;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二)二级护理
1、护理对象:半失能人员。
2、护理工作职责:送水、送饭到房间;督促提醒老人做好个人卫生;每天做好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床单位整理、碗柜清理、物品摆放、厕所冲洗等卫生服务;清洗、晾晒、收纳衣被,每月清洗1次被褥;每天上、下午查房各2次,做好安全检查服务;组织老人开展娱乐活动;代购物品;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三)一级护理
1、护理对象:失能老人。
2、护理工作职责:24小时值守;送水、送饭到房间;协助老人起床、穿衣、洗漱、喝水、发(喂)药、洗(头)澡、观察老人身体状况等;每天做好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床单位整理、物品摆放、碗柜清理、便盆冲洗消毒等卫生服务;随时清洗、晾晒、收纳衣被;每半月清洗1次被褥;每天上下午查房各2次、夜晚查房2次,做好安全检查服务;每周洗头2次;半月剪1次指甲;组织老人开展娱乐活动;代购物品;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四)特级护理
1、护理对象:临终关怀人员、卧床瘫痪人员。
2、护理工作职责:24小时值守;送水、送饭到房间;帮助老人起床、穿衣、洗漱、喂水、喂饭、喂药、洗澡;帮助老人排大小便、清洗、更换尿片等;定时更换卧位、翻身,做好褥疮的预防和褥疮护理;每天做好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床单位整理、物品摆放、便盆冲洗消毒等卫生服务;随时清洗、晾晒、收纳衣被;不定时查房,做好安全检查服务;每周洗头2次;半月剪1次指甲;组织老人开展娱乐活动;代购物品;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七、入院收费
社会代养收费标准
宜发改【2020】104号
级别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月合计 | 年合计 |
特级护理 | 协商收费 | |||
一级 | 1340 | 单人间330 | 1670 | 20040 |
双人间280 | 1620 | 19440 | ||
二级 | 990 | 单人间330 | 1320 | 15840 |
双人间280 | 1270 | 15240 | ||
三级 | 600 | 单人间330 | 930 | 11160 |
双人间280 | 880 | 10560 | ||
三级 | 600 | 套间420 | 1020 | 12240 |
备注:①特困供养对象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免予交费。②伙食费不包含在内,伙食费标准为540元/月。③特级护理收费标准为:特一级3000元/月、特二级3450元/月。
八、入院流程





十、入住咨询电话
接待室:15717273869
老年部:1589797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