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宜城市科经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宜城市科经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http://ych.gov.cn/xxgk/bmptlj/bm/kjj/zfxxgkzn/index.shtml。本局当面受理点:宜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0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0710-4212358。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宜城市科经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710-4212358;通信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02号;邮政编码:441400。
(二)提出申请
本局主要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填写好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后,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本机关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邮箱:ycskjj302@126.com)。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还需验核证明材料原件。
2.信函、传真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连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并邮寄。收件人:宜城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02号,邮政编码:441400。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交本局备查)等有关材料到本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现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本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的咨询投诉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