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宜城市交通运输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特制定该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宜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ych.gov.cn//jtj/;;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相关政务媒体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查阅政府信息和相关政策可以到宜城市交通运输局302办公室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宜城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宜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宜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宜城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跳转),下载《宜城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宜城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局办公室是宜城市市交通运输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宜城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宜城市中华大道89号;
邮政编码:4414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4212245;
电子邮箱地址:jtj@yicheng.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宜城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