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宜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宜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宜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到我局机关(办公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61号市财政局)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我局当面受理点: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传真)电话:0710-4212634。
我局还将采用宜城市政府网、楚都宜城网、宜城电视台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6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10-4212634;邮政编码:4414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查找该信息的相关内容。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我局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办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并要求其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应告知申请人联系办法。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顺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我局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我局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10-4225241,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61号,邮编:441400。也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等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