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鄂环督办〔2024〕5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HB20240523004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襄阳市宜城市小河镇朱市庆华砖瓦厂自2022年改造新生产线以来,在无正规合法环保手续情况下持续进行生产,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宜城市小河镇朱市庆华砖瓦厂自2022年改造新生产线以来,在无正规合法环保手续情况下持续进行生产”的问题。庆华砖厂淘汰了原砖瓦轮窑生产线,新建了1条隧道窑生产线,于2021年11月取得《关于宜城市小河镇朱市庆华砖瓦厂窑炉升级改造及新增脱硫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函〔2021〕36号)。2023年9月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验收情况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年8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684685643139P001U),2023年8月24日到期。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22日注销了该厂排污许可证,该厂新建隧道窑生产线后,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但目前未取得。2023年8月24日庆华砖厂排污许可证到期后继续生产,涉嫌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二)关于“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使用”的问题。庆华砖厂2024年前未被纳入襄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未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2024年3月29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布了《关于印发襄阳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通知》,将庆华砖厂纳入《襄阳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庆华砖厂按要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按照《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布后,尚未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完成安装、联网及自行验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要求庆华砖厂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联网验收。目前庆华砖厂还没有完成大气在线监测设备联网。
三、整改措施
(一)对庆华砖厂涉嫌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案立案查处,责令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对庆华砖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依法立案查处。督促庆华砖厂在2024年9月底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验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5月26日,依法对朱市庆华砖瓦厂涉嫌违反排污许可制度案进行了立案。由于该公司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该案件不予处罚。
(二)朱市庆华砖瓦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已经接入国控平台。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4212268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