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宜城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8)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襄阳市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我市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打击偷倒乱倒、随意堆存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建立“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针对施工工地渣土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我市采取以巡查管理为基础,以执法查处为突破口,坚持“严格执法、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着力解决渣土运输途中带泥遗撒污染路面等问题。
2.强化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等全流程管理,加大建筑垃圾去向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
3.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专项清理行动,持续加强对拆迁工地的管控,对造成扬尘或拆迁现场未设置围挡、没有扬尘设施的拆迁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一是组建了专班,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每月采取不低于4次的联合夜查,有效遏制渣土非法运输行为;二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的巡查管理;对规划区域内在建工地出入口造成路面污染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运输企业(个人)渣土,沙石料未按要求全覆盖密闭运输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对规划区域内乱堆放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堆放的建筑垃圾,沙石料裸露未覆盖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3份。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联系电话:0710-4223710。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