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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土网挂字[2025]01号

发布日期:2025-01-08
来源: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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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网挂字[2025]01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宜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25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025年2月8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点击“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进入)公开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宗地四至范围

竞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建筑规模(m2)

2023-009

和美路(雷河镇七里村)

19993.45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小于1.6

<27%

>35%

≤54米(18层)

31990

70

东、南至雷河镇七里村,西至和美路,北至雷河镇七里村

500

2300

10或10的整数倍

2023-047

石狮路(雷河镇七里村)

41030.66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小于1.3

<27%

>35%

<54米(18层)

53340

70

东至雷河镇七里村,南至石狮路,西至和美路,北至雷河镇七里村

800

4100

10或10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1)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2)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3)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原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5年1月30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5年2月8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参照执行襄阳市地下空间管理办法,宗地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但本次出让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竞得地上土地使用权后,需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另行缴纳出让价款。

(2)成交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付清,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许女士0710-3755950

李先生0710-3118303

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曾女士 0710-4221383

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曹女士0710-4222887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城市支行周行长:15271045666

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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