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招标条件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申请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四、办理期限

按网上提交前后顺序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招标项目(初步发包)菜单,填报录入招标项目信息、标段(包)信息、相关招标项目信息,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上传有关招标条件备案材料扫描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交招标条件备案。

1、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行业报建表及招标条件备案书;

(2)(项目)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等的证明文件;

(4)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等证明文件;

(5)自行招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2、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标条核验材料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等资料。

(二)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条件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核对,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项目招标编号。对招标条件备案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员应为被授权人;

(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应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审批、核准的一致;

七、联系电话

 0710-4220221

 

打印 关闭

宜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城政府网 Copyright 2022 YICHENG ,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宜城市中华路38号    邮编:441400    电话:0710-4250097

工信部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1713号    鄂公网安备:420684020001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684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