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二、备案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备案条件
完成项目注册、项目招标条件确认、预约资格预审场地通过后
四、资格预审文件审核备案流程(含须提交材料)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注册、项目招标条件确认工作完成后,登陆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进入资格预审文件菜单,填报录入标段(包)信息、资格预审文件信息,电子签章并上传合格的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平台自动发布。
(2)进入资格预审公告业务菜单,填报录入标段(包)信息、公告信息、投标条件、公告内容,电子签章并上传合格的资格预审公告,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平台自动发布。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报录入标段(包)信息、澄清与修改内容,电子签章并上传合格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系统自动发布。
3、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已发布的备案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
五、注意事项
1、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同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后,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形的,视情形程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责令限期修改备案文件;必要时,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责令重新招标。
六、联系电话
0710-4220515
宜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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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宜城市中华路38号 邮编:441400 电话:0710-425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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