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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11-20
来源:宜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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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二、备案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备案条件

完成项目注册、项目招标条件确认、预约资格预审场地通过后

四、资格预审文件审核备案流程(含须提交材料)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注册、项目招标条件确认工作完成后,登陆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进入资格预审文件菜单,填报录入标段(包)信息、资格预审文件信息,电子签章并上传合格的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平台自动发布。

2)进入资格预审公告业务菜单,填报录入标段(包)信息、公告信息、投标条件、公告内容,电子签章并上传合格的资格预审公告,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平台自动发布。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报录入标段(包)信息、澄清与修改内容,电子签章并上传合格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系统自动发布。

3、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已发布的备案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

五、注意事项

1、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同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后,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形的,视情形程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责令限期修改备案文件;必要时,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责令重新招标。

六、联系电话

0710-4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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