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提交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3、提交时间
项目合同备案后
4、受理方式
网上、现场
5、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6、需要提交的材料
(1)项目注册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招标条件备案相关材料;
(3)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如有);
(4)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标底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
(5)开标记录;
(6)评标报告;
(7)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文件;
(8)中标通知书;
(9)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副本一套;
(10)项目合同;
(11)公证书(如有);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7、需要注意的问题
已提交过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8、联系电话
0710-4250097
宜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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