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二、申请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方式
网上、现场
四、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五、工作流程、标准(含需提供的材料)
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或异议投诉已处理完毕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录入中标结果信息、公告信息,上传签章的中标结果公告文件
2、中心工作人员对中标结果公告文件、中标通知书内容进行核验,受理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确认,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要纸质中标通知书的,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其提交的纸质中标通知书,是否加盖招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与其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一致。一致的,予以办理;不一致的,不予办理,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六、联系电话
0710-4220221
宜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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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宜城市中华路38号 邮编:441400 电话:0710-425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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