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自受伤日起30日之内提交资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两个及以上现场目击证人手写证词签字按手印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词例:我xx时间,xx地点,做xx事时,看见......)
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①劳动合同(盖红公章)→原件、复印件都需要,核对后收复印件
②单位证明(盖红公章)
4.伤情资料:病情诊断书(原件)、检查报告、出院记录(有医院章)
可交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盖红章)
6.社保卡复印件
附加材料:上下班途中受伤需要提交《宜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居住地居委会和社区出具相关证明
申请工亡需要提交《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院出诊记录》。
提交材料
材料准备齐全,交至社保局工伤科2楼(社会养老保险局 九龙路240号)。
认定(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回应,伤情复杂等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即最长90日。
咨询电话:4212155
注:《工伤认定申请书》*1、《工伤认定申请表》*1(A3纸张)、《证人证明》*2 均在QQ群(724063808)下载